社会投资类

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办事指南

办理程序
1.申请人登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再将对应的纸质材料提交到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窗口,由统一收件窗口人员分发阶段内其他部门窗口。
2.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人防办等部门审查人员对所提交的电子文件和纸质材料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一次性告知理由。
3.对于决定受理的,由审批部门进行审核,并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决定
4.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批准文件。
办理地点
伊春市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相应窗口咨询电话0458-3776303、3776302
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投诉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0458-3777999
办理结果送达方式
1综合窗口取件 2邮寄送达